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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考试七类与对口医学类、考试四类与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03招生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1
药品生产技术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药品质量与安全
4
药学
5
护理
6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7
助产
8
中药学
9
中医养生保健
10
口腔医学技术
11
医学检验技术
12
医学影像技术
13
眼视光技术
14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15
医学检验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16
医学美容技术
17
康复治疗技术
18
医学营养
19
健康管理
20
心理
21
老年保健与管理
2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3
康复治疗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04录取原则(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①报考统考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对口计划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执行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相关政策。报考我校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4)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5)根据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有关通知要求,已被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05学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80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