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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金山区枫叶学校 编辑:佚名
为了提高学生的防诈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31日下午,上海枫叶国际学校邀请到了王永明警官在西街梯教室举行了防诈骗知识讲座。同学们佩戴口罩,在各班负责老师的带领下,规范有序地入场落座。王警官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解读了校园诈骗的定义和骗子的诈骗手段,引起了同学们的深刻反思。
上海枫叶国际学校举行公安防诈骗讲座
1010马同学:
这周末留校,我们参加了一场有关网络诈骗的讲座,学校邀请到了枫泾派出所的王警官来给我们分享这场讲座。
众所周知,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时常发生,且对人的损失非常大,诈骗方式多种,且多变,校园诈骗经常以一些社交软件来非法骗取财物,生活中有许多学生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我们需要提防和惩治诈骗分子,依靠社会力量,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以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我们也要向周围的人宣传防范诈骗,让安全防范诈骗的意识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Pre3冯同学:
王警官耐心地为我们讲解骗子的骗术,在这个不到一小时的讲座,讲的却是警官长久以来的经历。诈骗,短信诈骗,,等等,都可以成为骗子行骗的利器,不由得感叹人性的泯灭,但人性也是有光辉的,只要我们认真辨别虚假信息,被骗之后立即寻求帮助,他们就不会得逞。这次以后,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感觉到了警官们为我们美好生活而努力的不易。
1010延同学: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总感觉危险离我们很远,但是当危险降临身边的那一刻,我们却说“意想不到”。讲座中,王警官每一个鲜活案例的分析,让我们意识到不法人员通过各种手段,分析普通人“大意”,以及“贪图小利”的心理,进行诈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法人员虽终将被绳之以法,但是我们始终要让心中安全意识的警笛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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